道路交通管理中非现场执法现实缺陷分析及对策 因为一条超速罚款2000 元、扣6 分的记录,郴州交警五大队在今年5 月被车主——郴州市大众法律服务所主任李国宾告上了法庭
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在当天以处罚“证据不具有唯一性、排他性,在原告没有明确放弃听证权的情况下,当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剥夺原告享有的权利,属程序违法”为由,判决撤销郴州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第五大队对李国宾罚款、扣分的处罚决定
由此,交警非现场执法工作再次被社会强烈关注
一种顺应时代发展、在国外运行良好的执法方式,在国内却一而再再而三的遭受批判,这与现实中该执法方式存在的一些典型 问 题 具有很 大关系
深 入 剖 析非现场执法中存在的问 题 ,是 改 善 和 推 进 这一执法方式的必 须 前 提
第一部 分 非现场执法现实缺陷分析 一、 从 法制 运行环 节 上分析 传 统 法理学 认 为,完 整 的法制 运转 环 节 包 括 立 法、普 法、守法、执法、司 法等 一系 列 环 节 ,其 中立 法、执法、司 法是 保 障 法制 运行良性发展的重 要 方面
笔 者 认 为,从 立 法、执法、司 法等 主要 环 节上分析,当前 我 国交警非现场执法还 存在不少 缺陷,主要 体 现为立 法缺失 、行政主体 执法不规 范 、司 法救 济 制 度 不合 理等 问 题
( 一) 立 法缺失 道路交通管理非现场执法作为一种新型的执法模式,在我国已大量的运用,但是缺乏统一、完整、系统的法律依据,有关的制度散见于一些单行的法律法规中;已经有的制度规范也比较简单,缺乏具体的操作内容,造成了执法的不规范
一是在证据方面的立法相对滞后
非现场执法的视听资料是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七类证据之一,相关的法律只有道路交通安全法,该法第114 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非现场执法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可以对违法的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