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律师湖南溥天律师事务所唐波本次培训涉及的主要方面常用法律法规医疗法律风险防控对策医疗事故及纠纷处理部分案例常用劳动合同法医疗法律关系医疗法律关系的主体医疗法律关系中的医方医疗法律关系中的患者方医疗法律关系的客体医疗行为的概念医疗行为即诊疗护理服务行为医患双方权利义务医生的权利义务患者的权利义务医疗法律风险防控对策医疗法律风险特性医疗法律风险发生原因的法定性医疗法律风险发生结果的强制性医疗法律风险发生领域的广泛性医疗法律风险发生后果的可预见性医疗法律风险防控原则全方位管理原则事先防范的原则事中控制的原则事后补救的原则医疗法律风险防控组织保障医疗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医院法律顾问办公室科室医疗风险质控员广泛收集医疗风险信息医疗事故及纠纷处理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及纠纷处理当前的医患关系及主要矛盾医疗保险既懂法律又懂医学的特殊法律人才医疗事故1、医疗事故?2、医疗事故是如何分级?《条例》第四条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一.是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二.是如果双方协商解决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或协商不成患方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前一种情况可以由双方共同向市级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一种情况患方可以单方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三.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事故争议民事诉讼。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发生医疗时,患者可能要求的方式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不可给患者复印,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一号主席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1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9年12月26日医疗损害责任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其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要尊重病人知情同意权,落实谈话签字制度。包括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特殊检查和治疗同意书、有创伤性诊疗同意书、输血同意书、诊疗及手术计划变更、病情转归及其它意外情况等。实习期或试用期护理人员书写的护理文书,仅有其本人签名就可以了吗?应该怎样?答:实习期或试用期护理人员书写的护理文书,必须经过本科室具有执业资格并经注册的护理人员审阅,双签名。具有执业资格并经注册的进修护士书写护理文书能单独签名吗?答:不能。要先经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经认定后方能单独签名。劳动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单位为劳动者进行培训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劳动者的竞业限制发生劳动纠纷的解决途径劳动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主要内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已建立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