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在全国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全面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王 力 (2010 年 5 月 17 日) 同志们: 全国国际税收工作会议今天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 4 月 16 日总局第 5 次局长办公会议提出的要求,总结 2009 年国际税收工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全面加强国际税收管理。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扎实工作,2009 年国际税收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2009 年,各级税务机关按照去年全国国际税收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完善体制机制,实施专业管理,监控国际税源,有效防范避税,强化国际协作,优化税收服务,严格外事纪律,国际税收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国际税收法律制度更加健全。积极扩大我国税收协定网络,有重点、针对性地开展协定谈签和修订工作,使协定规定更加有利于促进国际经济合作与交流,更加有利于防范逃避税行为。分别与法国、德国、芬兰、比利时和捷克开展协定全面修订及签署工作,完成与乌干达、埃塞俄比亚和土库曼斯坦的协定谈签工作,并与巴巴多斯、新加坡、香港开展协定部分条款的修订工作。明确了股息、特许权使用费和财产收益条款有关规定以及协定相关条款涉及的受益所有人概念,规范了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规程。截至 2009 底,我国共对外正式签署 93 个税收协定以及与香港和澳门的 2 个税收安排,其中 89 个税收协定和 2 个税收安排已经生效。与近十个低税国家(地区)开展了税收情报交换协议谈判工作,其中与英属维尔京群岛、巴哈马的税收情报交换协议已经签署。围绕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先后出台实施了一系列国际税收规章制度。下发了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非低税率地区的白名单和进一步加强转让定价跟踪管理等规定,制定了指导反避税工作的全面操作规程,简化了受控外国企业管理规定,明确了在金融危机条件下强化对跨境关联交易的监控和调查办法。下发了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非居民源泉扣缴、汇算清缴、征管范围等管理规定,明确了非居民取得股息、红利、股权转让所得、利息缴纳企业所得税等有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国际税收的管理规定和操作办法明显细化和更加规范。 (二)反避税调查取得突破性进展。开创新的思路和方法,拓宽反避税工作领域,将反避税调查对象从以往的制造业向其他行业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