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部分法律一一第二十六章法的一般原理第六部分法律第二十六章法的一般原理本章知识点【知识点一】法的概念、本质和基本特征【知识点二】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和分类【知识点三】法的制定和法律解释【知识点四】法的功能和效力【知识点一】法的概念、本质和基本特征建议关注法的类型、本质、基本特征
(一)法的概念1
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维护、巩固和发展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为规范体系2
法的类型(二)法的本质1
法的阶级性:法反映的是整个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和共同意志
2•法的国家意志性:只有通过合法的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那部分统治阶级意志才能成为法
法的物质制约性:法最终决定于构成物质关系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三)法的基本特征1
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特殊强制性
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法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
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是法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标志
5•法在国家权利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具有普遍性
法是具有严格程序规定的规范
【经典例题】【例题•单选题】(2016 年)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法的本质可以概括为阶级性、国家意志性和物质制约性等多个方面,但作为一种上层建筑,法最终决定于()
社会物质生活条件B
统治阶层的意志C
国家的意志D
多数公民的意志『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法的本质
法最终决定于构成物质关系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知识点二】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和分类建议关注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的区别、法律规则的分类
(一)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1
任何一个法律规则均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构成
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适用条件主体行为条件可为(授权)模式应为(义务)模式勿为模式肯定的后果否定的后果【例如】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