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自评工作报告根据《XX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及要求,我局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一、“三定”执行情况通过本次机构改革,根据《XX县人民政府关于保留调整和取消县级行政审批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XX县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县级行政部门行政收费项目的决定》文件要求,我局做好本部门审批、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开公示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规范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健全和完善行政审批制约监督机制
我局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 6 项,具体是: 1、在禁猎区内新建扩建工程项目立项审查; 2、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采集审查;3、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特许猎捕证核发审查;4、狩猎动物种类和年度猎捕量限额审查;5、从事森林旅游开发和休闲设施建设的审查; 6、木材储运、交易、中转场所设立审查
取消行政收费 5 项,具体是: 1、临时占用用材林地审批;2、临时占用其他林地 10 公顷以内的核准( 防护林或特种用途林除外) ;3、县、乡公路用地内树木更新砍伐的核准;4、省管公路的公路用地内树木更新砍伐的核准;5、苗木、林木种子、植物及产品检疫
行政审批转为管理服务8 项
具体是: 1、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核发审查;2、县、乡公路用地内树木更新砍伐的核准;3、省管公路的公路用地内树木更新砍伐的核准;4、一般野生树木移植不到40 株的核准; 5、农民自用材的审批;6、木材运输许可证核准;7、木材交易经营许可证;8、利用森林资源开展旅游项目审批
共保留行政审批事项10 项,具体是: 1、永久性占用、征用林地审查; 2、林木采伐、经营、移植和运输经营许可证;3、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审查; 珍贵树种茎、叶、果实、种子收购加工许可证的核准;4、临时占用用材林地审批;5、临时占用其他林地10 公顷以内的核准;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