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1 / 6 机械和起重作业人员管理与考核制度1目的根据《山东电力集团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评价考核细则(试行)》及《山东电力核电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办法》,结合公司《设备管理制度》C版,编制本管理与考核制度。2机械和起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操作证管理与考核制度机械和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在熟悉所操作设备的主要结构、工作原理及操作规程的情况下方可上岗作业。2.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考核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独立作业,学员必须在师傅的监护下进行工作。违反本规定,对操作人员处罚200 元,师傅处罚100,单位领导处罚 100,因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的视事故责任主次对操作人员及所在单位按照《设备管理制度》中第十三章《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进行处理。2.2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由安全质量部负责,联系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脱产培训,经考核合格签发操作证,并应定期参加证件审验。无操作证,严禁上岗操作设备,证件到期,应主动提交安质部, 由安质部联系审验。 违反本规定, 对操作人员处罚 500 元,单位领导处罚300,因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的视事故责任主次对操作人员及所在单位按照《设备管理制度》中第十三章《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进行处理。2.3 本公司所有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教育培训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操作证上岗。违反本规定,对操作人员处罚300 元,单位领导处罚100,因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的视事故责任主次对操作人员及所在单位按照《设备管理制度》中第十三章《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进行处理。2.4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和电工、 维修工必须持“双证”上岗。(技术监督局颁发的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 ,安全质量部颁发的《操作证》 )。无证操作的,对操作人员处罚 500 元,单位领导处罚300 元,因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的视事故责任主次对操作人员及所在单位按照《设备管理制度》中第十三章《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进行处理。2.5 从事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拆卸、维修、操作的钳工、焊工、电工、起重工、操作工等必须持有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一人可以取得多证。无证操作的,对操作人员处罚500 元,单位领导处罚300,因违反本规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2 / 6 定造成事故的视事故责任主次对操作人员及所在单位按照《设备管理制度》中第十三章《机械设备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进行处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