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新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了法律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行为,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自治区境内依法招标的法律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的评标、定标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规模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的范围和规模标准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招标层级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接受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第五条[招标方式]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其招标方式与施工招标方式相一致。第六条[监理招标具备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二)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有满足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七条[监理招标公告]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必须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监理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在不同媒介上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的内容应一致。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卑视待遇;招标人不得设定超过招标工程实际需要的监理单位资质等级和监理人员资格要求。第八条[申请人数量限制]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当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多时,一般采纳随机抽签的方法确定投标人。其中,工程概算投资额 5000 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应当不少于 7 个;工程概算投资额50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应当不少于 5 个。随机抽取合格的申请人应当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并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第九条[资格审查] 工程施工监理投标人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办法。招标人应根据招标工程项目的内容和特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以及资格评审标准、方法。第十条[资格审查内容规定] 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不得含有以下内容:(一)提出与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