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会计硕士辅导:工程项目中存货的会计处理讲解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根据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笔者拟就新会计准则下工程总承包方形式的工程项目的存货的会计处理作简单的分析。 一、工程项目存货的概念及适用范围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 1 5 号——建造合同》是法律规范建造承包商建造合同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披露的准则 建造承包商,是指根据合同为客户建造工程(或大型资产)的企业,如承包建造房屋、建筑物的建筑安装企业,承包建造船舶、飞机和大型机械设备的制造企业。建造合同所涉及的施工期较长,通常要跨一个或多个会计年度,为了及时反映各年度的经营成本和财务状况,会计不能等到合同工程完工时才确认收入和费用,而应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要求,遵循配比原则,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一定的方法,合理确认各会计年度的收入和费用。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完成的建造合同,应在完成时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二)存货在建造合同中的若干定义 建造合同中存货有别于一般的企业。通过建造合同归集的存货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在传统的企业会计科目基础上增设了“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等科目。同时,明确了各自的核算内容,规定施工企业确认的建造合同收入和建造合同费用分别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 二、目前采纳存货的会计核算方法和过程 假定 A 公司是具有建造安装二级资质的生产型企业,采纳的是国际上近年来流行的“设计一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即 EPC 合同模式。该公司受业主委托,根据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承接的工程为大型的电站设备,制造这种大型的设备,该公司作为 EPC 总承包商不但负责工程的采购和施工,而且必须按合同完成相关设计工作。因此,在整个工程建造的过程中,所采纳的会计核算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 (一)材料采购入库的核算 财会人员依据采购人员提供的购货发票及仓库保管人员填制的材料入库单做如下账务处理:借记“原材料”,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如有暂估入库材料时,暂估入库材料是指材料已到而发票未到,仓库保管人员验收入库,财务部门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