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施工现场管理奖罚条例 为法律规范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工作,提高执行各项制度和会议决定的严肃性,自觉遵守现场纪律,创建文明施工场地,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特制定本条例
乙方编制的各项施工计划,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审定后,必须严格组织实施,保证按计划完成
如实施中确遇特别情况 ,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各方认可后,方可调整计划
否则,计划中有一项未按计划完成,罚款 100~500 元
乙方必须按监理管理程序和规定办理报验,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未经甲方现场工程师及监理人员检验并签字认可,乙方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出现一次违规,除罚款 50~100 元外,签字人有权重新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发现施工质量问题,经甲方和监理认定后,乙方不及时整改,继续蛮干,实行重罚 5000~10000 元/次·项
隐蔽工程必须按规定期限检查和验收,未经甲方和监理验收的隐蔽工程,甲方和监理人有权要求重新检验,其返工损失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处以 1000~5000 元/次·项的罚款
出现工程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监理通知暂停施工后,乙方仍继续施工,处以 1000~5000 元/次·项的罚款,并必须返工,直到达到合格和设计要求为止,其返工损失和复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发生质量事故,乙方必须立即停工整顿和处理事故,并视其严重程度和影响,对乙方处以 5000~10000 元/次·项罚款
现场各类会议和监理例会商讨的决定或形成的纪要,各方都必须严格执行
如未执行或未能很好完成的,应写出书面情况报告,供下次会议重新研审
如无故不执行或拖延不办,每项罚款 50~100元/次·项
假如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或影响工程正常进行,则加罚 100~500 元/次·项
通知召开的各种会议和例会,各方均应按时参加,会议指定人或其代表人不到会或不按时到会,罚款 100 元/次·人, 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