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筑桩基技术法律规范》JGJ 94-944.2.4 桩与承台的连接宜符合下列要求:4.2.4.1 桩顶嵌入承台的长度对于大直径桩,不宜小于 100mm;对于中等直径桩不宜小于 50mm;4.2.4.2 混凝土桩的桩顶主筋应伸入承台内,其锚固长度不宜小于 30 倍主筋直径,对于抗拔桩基不应小于 40 倍主筋直径。预应力混凝土桩可采纳钢筋与桩头钢钣焊接的连接方法。钢桩可采纳在桩头加焊锅型钣或钢筋的连接方法。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筑地基基础设计法律规范》 GB50007—2024第 8.5.2 条 桩和桩基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1.摩擦型桩的中心距不宜小于桩身直径的 3 倍;扩底灌注桩的中心距不宜小于扩底直径的 1.5 倍,当扩底直径大于 2m 时,桩端净距不宜小于 1m。在 确定桩距时尚应考虑施工工艺中挤土等效应对邻近桩的影响。4.布置桩位时宜使桩基承载力合力点与竖向永久荷载合力作用点重合。第 8.5.20 条 承台之间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1.单桩承台,宜在两个互相垂直的方向上设置联系梁;2.两桩承台,宜在其短向设置联系梁;3.有抗震要求的柱下独立承台,宜在两个主轴方向设置联系梁;4.联系梁顶面宜与承台位于同一标高。联系梁的宽度不应小于 250mm,梁的高度可取承台中心距的 1/10-1/15; 5.联系梁的主筋应按计算要求确定。联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系梁内上下纵向钢筋直径不应小于 12mm 且不应少于 2 根,并应按受拉要求锚入承台。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下载后可任意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