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中考数学考试说明——北京 一、考试范围 数学学科考试以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的“课程目标”与“内容标准”的规定为考试范围,参考《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 年版)》的理念和精神,适当兼顾北京市现行不同版本教材和教学实际情况。 二、考试内容和要求 考试内容是指《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中所规定的学习内容。 关于考试内容的要求划分为 A、B、C 三个层次。 A:能对所学知识有基本的认识,能举例说明对象的有关特征,并能在具体情境中进行辨认,或能描述对象的特征,并能指出此对象与有关对象的区别和联系。 B:能在理解的基础上,把知识和技能运用到新的情境中,解决有关的数学问题和简单的实际问题。 C:能通过观察、实验、推理和运算等思维活动,发现对象的某些特征及与其他对象的区别和联系;能综合运用知识,灵活、合理地选择与运用有关的方法,实现对特定的数学问题或实际问题的分析与解决。 数学学科中考注重考查初中数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思想方法;考查数感、符号感、空间观念、统计观念、运算能力、推理能力、发现问题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应用意识等。 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细目表 考试内容 考试要求 A B C 数与代数 数与式 有理数 理解有理数的意义 能比较有理数的大小 无理数 了解无理数的概念 能根据要求用有理数估计一个无理数的大致范围 平方根、算术平方根 了解开方与乘方互为逆运算,了解平方根及算术平方根 的概念,会用根号表示非负数的平方根及算术平方根 会用平方运算 的方法,求某些非负数的平方根 立方根 了解立方根的概念,会用根号表示数的立方根 会用立方运算 的方法,求某些数的立方根 实数 了解实数的概念 会进行简单的实数运算 数轴 能用数轴上的点表示有理数;知道实数与 数轴上的点一一对应 相反数 会用有理数表示具有相反意义的量,借助数轴理解相反数的意义,会求实数的相反数 掌握相反数的性质 绝对值 借助数轴理解绝对值的意义,会求实数的绝对值 会利用绝对值的知识解决简单的化简问题和计算问题 有理数运算 理解乘方的意义 掌握有理数的加、减、乘、除、乘方及简单的混合运算(以三步以内为主);能运用有理数的运算解决简单的问题 能运用的有理数的运算解决简单问题 运算律 理解有理数运算律 能用运算律简化有理数运算 近 似 数和科 学 记 数法 了解近似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