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太白中学安全工作责任制度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十部局《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 23 号令)和《四川省学校安全工作职责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逐级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学校安全责任落实到各级责任人头上
二、学校的安全工作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部门)责任制,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保障体系
三、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其职责范围的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研究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重大制度措施,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和要求
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完善相应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和人员,解决工作经费和必要工作条件
与学校职能部门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其职责和要求,保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
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迅速到达现场组织抢救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四、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是学校安全工作主管责任人,负责协助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做好具体的统筹协调工作
五、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学校安全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拟定学校安全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重要制度
根据领导小组布置,具体安排各项工作,组织综合性安全工作检查
协调指导安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部门结合业务落实好安全工作职责,督促安全隐患整改
协调有关方面做好安全事故处理工作
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改进和加强安全工作的建议,提出对安全工作责任追究的建议
全面掌握学校的安全工作信息
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相关信息
六、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其正职领导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把安全工作融入到业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