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2010 )147 号关于 XXXX 医院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各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农村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科学发展观,改变我院提供医疗服务所得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挂钩的做法,真正切断医务人员个人经济利益与业务收入之间的联系,按照 《庆阳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的具体要求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 , 我院实施以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取酬的激励性分配机制 ,经职工大会讨论,院务会决定 ,特制定我院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一、绩效工资核算(— )绩效工资组成
绩效工资是由档案工资总额的20% (半年或年终考核后发放)和业务收入结余两部分组成,即:个人档案工资总额的 20% 列入绩效工资 、80%为固定工资 (固定工资按月发放); 业务收入结余部分(剔除以下 6 项后的结余 ): 1、预留事业基金 ;2、计提修购基金 ;3、安排社会保障支出;4、安排固定工资支出 ;5、安排专项补贴支出(岗位补贴 :院长每月按100 元补贴 ,各科室主任 、护士长每月按50 元补贴 ,副主任 、副护士长每月按 40 元补贴 ); 6、安排公用经费支出
提足以上六项之后的下载可编辑
结余方可参入绩效工资分配
如当月不能实现收支平衡,应从后依次调减分配项目
(二)绩效值的计算和运用
所有岗位考核得分,计算出的个人岗位绩效工资每月最高不得超过其本人档案工资的1
(三)绩效工资的发放
在每月 10 日以前将上月考核的分值、发放绩效工资的名册(经考办人员签字)以一式两份的方式随同月会计报表上报院务会审查批准后,方可发放
所有岗位均按绩效考核得分取得绩效工资,岗位绩效工资 =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各岗位得分总和 ×该岗位得分
急诊 、夜班 、发热门诊 、节假日值班人员以增加绩效分值体现特殊岗位补助;兼职人员以每兼一职每月增加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