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灌南县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做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根据住建部、江苏省、连云港市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通过两年的专项治理行动,全面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不断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提高从业人员素养,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全面提升我县工程质量总体水平。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1、严格落实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24〕124 号)及江苏省《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 2、推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2024年 10 月 1 日以后的所有在建项目,开工前五方责任主体必须严格根据江苏省《关于做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格式,报送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登记表、承诺书、授权书。对于已经开工的项目,在 11 底之前必须补签各类承诺书。项目竣工后,要在建筑物显著位置镶刻永久性铭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一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3、加大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力度。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责不到位的要根据《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规定,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及时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公布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 (二)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1、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定程序。各类建筑工程必须严格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凡是未办理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等手续或手续不全的,不得开工建设。对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开工的,要依法责令停工;对参加建设的开发、施工、监理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承接新的工程项目。2、严格依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