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甲方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进度管理规定 为了促进龙山一品的项目管理,法律规范现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质量、进度管理,保证工程按质按量的完成项精品 word 文档可以编辑(本页是封面)【最新资料 Word 版 可自由编辑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目目标,制定本规定:一、质量1、工程检验批验收不合格,整改后经监理验收仍不合格的罚款 200 元,经监理验收三次仍不合格的,罚款 500 元,并返工至合格
2、隐检分项未报验(使用资料表格)私自隐蔽施工,每次罚款 500 元
3、进场材料及设备,经监理及甲方人员验收不合格,未在限定期限退场,罚款 200 元,不听劝阻仍在本工程使用的,所使用部位全部返工并罚款
4、施工单位未根据监理下发的《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罚款 500,如仍未执行,监理下发《工程暂停令》进行整顿,每停工一天罚款 1000 元,直至整改合格
5、现场发现的质量问题,隐瞒不报,或私自处理的,罚款 500 元,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应书面上报处理方案至监理,甲方及质量监督部门认可,方可处理
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并处以 2000 元罚款
6、每月的质量检查,存在的问题超过三项,每超一项罚款 100 元
7、无成品保护意识,对班组工人教育不到位,造成成品破坏的,视情节轻重处以 100—200 元罚款
二、进度下载后可任意编辑1、施工单位按时上报周、月进度计划,未按时间规定上报的每迟报 1 天罚款 100 元
2、实际完成情况与所报的周进度计划不符滞后的,每滞后一天罚款 100 元
到月底能赶回工期(参考月计划)的,本月所有罚款如数退还
3、实际完成情况与上报的月进度不符滞后的,每滞后一天罚款 200 元,到工程进度节点,能赶回工期的,如数退回本节点的月进度罚款
三、安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序号违章情况处罚标准(元)1甲方、监理不定期组织的安全检查不达标的施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