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新的《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颁发、实施以后,在贯彻执行中,各单位提出了一些问题
为了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该规定,我部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解释,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组织学习、贯彻
本解释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具有同等效力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解释 为了正确理解和贯彻执行《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将“规定”执行以来所提出的问题解答如下: 1
“规定与《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以下简称”新调规“)是什么关系
“新调规”的 1
2 条明确指出:“制订本规程的目的是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讨论事故规律,开展反事故斗争,促进电力生产全过程安全管理”
因此“新调规”仅对有关电力行业(包括生产、基建、多种经营等)生产事故(包括人身、机械、设备)的调查分析、定性、统计等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而“事故调查处理”仅是“规定”中十二章的其中一章,且“规定”在编写时对“事故调查处理”一章,也是在“新调规”规定的基础上加以补充、完善的
所以在颁发“规定”的通知中指出:“本‘规定’中的事故定性、调查、处理、统计、报告等是在部颁《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基础上结合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特点制定的,是‘新调规’的实施细则
因此,‘规定’与‘新调规’在事故管理上总的精神是一致的
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的统计、调查、报告等执行本‘规定’”
部颁发“规定”的“电建〔1995〕671 号”文是经过部安全监察及生产协调司、政策法规司、人事教育司等会签审定的
因此,在“规定”的具体条文执行时,任何单位或部门均不得以批文为“建”字为借口而拒不执行
“规定”中关于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与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所要求的时间不一致怎么办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八日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