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关于电梯安装工程建设参加各方质量行为告知书各有关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电梯安装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现将建设参加各方所需具备的有关质量行为告知如下:竣工验收时,建设参加各方(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主管专业人员、监理单位总监和电梯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质量部门有关人员)均须到场
一、 建设单位:1
仔细执行国家和地方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
应与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
开工前及时办理施工登记及安全、质量监督手续(应带好与监理、施工单位签定的工程合同、设备采购合同),重大工程、住宅小区必须实行监理
建设单位应将电梯外来施工人员纳入综合保险范围
工程竣工时应有外来人员综合保险扣款凭证和人员名单
应建立自身质保体系(组织机构网络图、岗位责任制)
任命项目负责人(任命书须公司盖章,法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应有岗位资格(专业或技术职称)
应填写“建设工程参加各方从业资格审查表”(每个单位工程,一式四份)
在电梯安装工程竣工验收 7 日前,将竣工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以《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通知单》的形式通知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电梯安装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电梯分部竣工质量验收及认定履行质量责任
二、 监理单位:1
应有监理合同
监理单位应有相应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监理工程
项目总监应有任命书(任命书须公司盖章,法人签名)
总监、电梯监理和安全监理应有资格证书
应有单独编制的电梯安装分部监理规划(若总体监理规划中包含了电梯安装分部内容,且监理组织机构中包含电梯监理也可以)、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和监理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