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XX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关于信访稳定工作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系统的信访稳定工作,实现全系统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按照“依法信访”的总体思路,坚持“依法上访、违法追究、双向责任、注意导向”的原则,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实施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严格落实双向责任,实施双向追究,努力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发生,坚持“围绕发展抓监管,抓好监管促发展”的工作方针,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抓监管促稳定,以稳定谋发展,保证全系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条实施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将做好信访工作,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作为实实在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举措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明确当前做好信访稳定的工作重点;要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对信访稳定工作要提早抓、提前抓;要对信访问题摸清底数,做到心中有数、了如指掌;要增强责任感,层层落实责任制,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
第四条实行信访稳定工作责任制,要坚持局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其他部门各负其责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信访稳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设立信访机构或配备专(兼)职信访工作人员,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信访工作领导负主责,其它领导成员实行“一岗双责”
按职能分工,实行岗位责任制的原则,落实信访稳定工作责任
第二章责任范围第五条市、县(市)药监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信访稳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六条市XX县区(市)药监局党政一把手对本系统、本单第1页共3页位的信访稳定工作负总责
第七条其他班子成员要协助一把手搞好本系统、本单位的信访稳定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根据分工,对分管单位和部门的信访稳定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八条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