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公路安全设施施工方案1
概述安全设施包括护栏、道路交通标志、道路交通标线的施工及有关作业
应按《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及施工技术法律规范》(JTJ 074-1994)和图纸的要求及按监理人的指示进行施工
立柱应采纳新的、整根的角管或槽钢
⑵ 道路交通标志1)道路交通标志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和《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 279—1995)的规定执行
2)道路交通标志的反光方法及反光膜级别,应符合图纸规定;如无规定时,应根据不同道路等级和标志类型,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附录 A 及《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 279-1995)的规定办理
3)在同一地点设置两种以上的标志时,可合装在一根立柱上,但最多不超过四块;多块时按警告、禁令、指示的顺序先上后下、先左后右排列
⑶ 道路交通标线道路交通标线包括各种路面标线、箭头、文字、立面标记、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应根据图纸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的规定设置
施工方法⑴ 单面波形梁钢护栏1)材料要求: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材料的采购和加工制作
2)施工方法① 设置于路侧的波型梁钢护栏,不应使护栏面侵入公路建筑限界以内
立柱外边缘到路肩边缘的最小距离:当土路肩宽度为 0
75m 时,不应小于 0
25m;当土路肩宽度为 0
5m 时,不应小于 0
② 路侧波形梁护栏的起、讫点应进行端头处理
路侧护栏的端头构造形式应符合图纸规定
逆行车方向的上游圆头式端头与护栏标准段之间应设渐变段,顺行车方向的下游端头可与标准段护栏成一直线布设
当在路侧安装护栏时,护栏柱应垂直
装设护栏不应破坏或干扰地下结构或其他设施
③ 立柱放样:施工之前应根据设计图纸进行立柱放样,并以桥梁、涵洞、通道、立体交叉、分隔带开口及入孔处等为控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