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交委关于主城区出租汽车经营权产权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文号: 渝府发[2024]85 号 发布单位: 重庆市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4-11-27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交委《关于主城区出租汽车经营权产权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6 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仔细组织实施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主城区出租汽车经营权产权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工作方案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展的出租汽车经营权产权管理制度,实现出租汽车经营权由行政审批向市场资源配置的全面转变,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持续进展,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结合主城区出租汽车经营权产权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副市长赵公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何智亚、市交委副主任丁纯为副组长,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物价局、市统计局以及市交委运管局、市公安交管局和市出租汽车治安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主城区出租汽车经营权产权管理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主城区出租汽车经营权产权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工作,审核、确认现有出租汽车经营权指标数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委运管局,孙万发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交管局和市出租汽车治安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任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选派 1 名熟悉该方面工作的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办公室具体负责出租汽车经营权产权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工作
二、实施的主要内容 (一)在主城区(渝中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江北区、大渡口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经开区、高新区)范围内,取消现有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年费征收制度,实行出租汽车经营权证有偿投放,长期使用(25 年)的经营权产权管理制度
经营权证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