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计划委员会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价[2000]352 号万州、黔江开发区物价局、计委、建委,各区县(自治县、市)物价局、计委、建委,各有关单位:为法律规范重庆市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中介机构和委托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建设中介服务行业的健康进展。根据国家进展计划委员会等六委、部、署、办印发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我们制定了《重庆市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重庆市物价局。附:重庆市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二 ООО 年六月二十二日重庆市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重庆市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中介机构和委托人合法权益,促进工程建设中介服务行业的健康进展,根据国家进展计划委员会等六委、部、署、办印发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有关收费标准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重庆市工程建设中介机构提供工程建设方面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投资评估、项目经济评价、工程项目概算、预结(决)算、标底的编制审核、工程监理等中介服务的收费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重庆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本市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收费的主管部门,负责国家有关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制定本市工程建设中介服务分工管理目录及收费指导标准。 第四条 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收费属经营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中介机构与委托方按不超过收费指导标准签订合同协协商定。 第五条 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应以中介机构服务人员的平均工时成本费用为基础,加法定税金和合理利润,并考虑市场供求情况制定。 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指定承担特定工程建设中介服务的机构,其收费标准应根据补偿成本、促进进展和不营利的原则制定。---------------------------- 精品 word 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应体现中介机构的资质等级、社会信誉,以及服务的复杂程度,保持合理的差价。 第六条 工程建设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并实施收费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