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管理整编规定及指南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管理整编规定1 基本规定1
1 为统一我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的整编,促进和法律规范各责任主体单位的管理工作,依据健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标(GB50300-2001)、《建设工程文件文件归档整理法律规范》(GB50328—2001)(以下简称统—标准和文档法律规范)等国家有关法规、技术标准、法律规范制定《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管理整编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构筑物工程等
3 凡在本省境内承建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及各责任主体单位,不论其隶属关系、资质等级,均应执行本规定
原材料、建筑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器具和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应按本规定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4 技术资料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质量控制过程中严格按施工图、设计文件,标准、法律规范、规程,坚持同步收集、积累、整理、整编形成且必须归档保存的文字记载资料,不得后补
5 技术资料均应采纳 A4 幅面纸打印
无条件打印时必须使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书写,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墨水、圆珠笔、铅笔等书写
6 技术资料目前原则上采纳纸质载体,有条件的施工单位可采纳光盘、缩微品载体,并逐步过渡到以光盘、缩微品载体为主
7 技术资料的管理、各类试验、见证取(送)样人员应由经培训持证的人员担任,所收集、积累、整理的资料应保存在施工现场,保证随时提供监理(建设)监督等部门的检查
8 为能反映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技术资料的内容还应包括有个别建设、监理、竣工验收方面的资料
2 技术资料的分类及验收2
1 本规定将技术资料按性质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