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项目部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处罚条例 第一部分、安全文明管理 时工程主体施工期间,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同时,各施工班组必须服从项目部安全管理办法,并在施工中加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涉及安全隐患的事项必须坚持自己的安全原则,对不安全因素有权利、有义务上报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的发生,从而控制整个工程的安全管理。 各施工班组必须注意施工人员文明施工行为;争做文明人,为工程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对于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班组及个人,我项目部将通过项目既定的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措施条款如下: 1、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罚款 100 元/人,不系帽带罚款 50 元/人。登高作业人员须正确佩戴安全带,违反规定的处以 100 元/人罚款。2、施工场地严禁生火、烤火,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 50-2000 元。 3、施工场地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穿短裤,违者罚款 50 元。 5、严禁偷盗、打架、斗殴、赌博、吸毒、酗酒闹事,违者罚款 5000-20000 元。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场地,违者罚款 200 元。 4、严禁私自接电、动电和机械设备,违者罚款 1000 元。 5、爱护公司设备、设施,违者罚款 50-500 元。6、塔吊指挥人员必须在吊物现场指挥,对不符合起吊要求的,坚决不予吊运,对不服从管理或违反规定的处于 100 元/次罚款。 7、对于施工时野蛮施工,乱抛乱撒的,将处以 100 元/次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根据情况处以最低 500 元/次的罚款。 8、不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正确的指挥及管理,并谩骂或殴打管理人员的,项目部将视情节处以最低 500 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项目部有权上报公安机关予以处理。9、违反施工机械操作规程的,发现后予以口头警告,若无视管理人员警告,将处以 100 元/次罚款。 10、攀爬、或翻越塔吊、护栏等安全机械及防护措施的将处以最低 100 元/次罚款。 11、有意破坏安全防护措施的处以 200 元及以上罚款。 12、施工现场不得出现打架斗殴现场,违者处罚 200 元及以上罚款。 13、施工现场必须保证工完场清,不能达到要求处以 100 元/次罚款。 14、 无证人员不得私自随意接拉电线;现场施工临时电线不得随意拉拽,接触钢筋等导电体的必须架空并加护套;乙炔、氧气等必须按要求保证安全距离,违法规定的将处以最低 50 元/次得罚款。 15、各施工班组不得招用(16 岁以下)或 55 岁以上的施工人员,若发现有有此情况,项目部将责令其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