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CAFTA 背景下广西东盟法律应用型人才培育创新模式的思考CAFTA 背景下广西东盟法律应用型人才培育创新模式的思考 [摘要]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hina-Asean Free Trade Area,以下简称:CAFTA)建设的不断完善,对东盟法律事务应用型人才培育的模式、结构、方式等都提出了新的课题。结合我国广西地区人才培育的现状和区情,培育出适应 CAFTA 经济进展需要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东盟法律事务人才 应用型 培育模式 思考 作者简介:黄树标(1981—),男,广西宁明人,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高教讨论所,法学硕士。讨论方向:法学理论、诉讼法。 项目基金:本文是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改工程项目“东盟法律事务应用型紧缺性人才培育模式的讨论与实践”课题阶段性讨论成果,项目编号:20XXB115 20XX 年以来,每届中国—东盟博览会都在在广西南宁市举办,这从国家战略高度把广西推向全国对外开放的前沿,广西将在 CAFTA 建立中起到重要的战略地位和作用。与此同时,随着 CAFTA 成员国之间的经贸往来越来越密切,涉及东盟事务相关的法律服务市场将不断扩大,这给广西地区的法律服务人才带来了极大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应抓住机遇,制定有效的方针、政策,加快广西地区东盟法律事务人才的培育,为 CAFTA 的建立和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顺利召开提供更为专业化、高水平的法律服务。 一、广西东盟法律事务应用型人才培育现状 随着 CAFTA 的不断推动,广西作为中国与东盟各国联系最密切的城市和CAFTA 的中心枢纽,急需大量熟悉东盟法律事务的专业人才。然而,由于我国高校及广西地区的法律院校对东盟法律事务人才培育方面缺乏准确的定位,现状不容乐观。主要体现在: 一是东盟法律事务应用型人才培育模式存在缺陷。目前,广西乃至全国高校的法律人才培育主要沿袭了传统的以教科书为主、理论性为主、以老师为中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心的讲座式教学模式,偏重法律概念、原则、和原理的讲授,缺乏根据法律实务部门的需要来进行针对性地能力锻炼。尤其是在学生实习培育的重要环节上,学校缺乏必要的职业技能教育,缺乏对学生的律师技巧、实际操作能力、综合能力、思维。这使大量法律专业的毕业生无法适应和满足东盟法律事务方面的工作。 二是东盟法律事务应用型人才培育目标定位上缺失。目前,大多数法律院校都把法律人才的培育目标定性为理论讨论型。我们以为,这种人才培育目标的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