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合同出让方:XXX、XXX、XXX、XXX(下列简称甲方)受让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列简称乙方) XX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列简称合作公司),于 200X 年 X 月 X日成立,由甲方 XXX、XXX、XXX、XXX 共同出资经营,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万元(验资到位资金 1200 万元人民币)。截止到 20X0 年 X 月 X日,实际已投资人民币 4600 万元。为壮大并发展合作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为便于此后推行,特订立以下合同,以供双方遵照推行: 一、股权转让:1、甲方各股东原持有的合作公司 100%股权,现甲方将其中 50%股权转让给乙方。2、甲方股份所包含的多个股东权益。该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全部权益,涉及合作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的 100%所代表之利益。3、对于未披露债务(如果存在的话),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未披露债务数额的 100%承当偿还责任。4、甲方确保对其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确保该股权没有质押,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方承当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二、增资转股、付款方式及期限:1、乙方按甲方已投入的资金及资金占用费等,按同等金额投入合作公司,计人民币 6600 万元。由此甲乙双方各占该公司 50%股权。 2、乙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期转让款,计人民币 3000 万元;第二期于今年九月底前支付人民币万元,第三期于今年十二月底前付清剩余款项。3、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之税费,由甲方各股东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当。 三、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公司的债权债务)。2、股权转让时,甲方应就现时合作公司的财务状况向乙方提供承诺。乙方按甲方承诺的财务状况承当甲方应分担的风险、亏损和享有权益。股权转让生效后,若发现属转让前,甲方承诺以外的合作公司的债务或对外担保等,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股权转让生效后,乙方获得股东地位,并按股份比例享有其股东权利和承当义务。 四、违约责任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事件则构成该方在本合同项下之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500 万元: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2、股权出让方在事先未得到股权受让方同意的状况下,直接或间接出售其在合作公司所持有的任何资产给第三方;3、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