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膏板吊顶施工合同甲方:北京龙建建筑有限公司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供需双方利益、责任权益,经双方充足协商,订立本合同,方便双方共同恪守
一、工程概况1
1 工程名称:和美紫晶花园 8#12#楼石膏板板吊顶1
2 工程地点:固安和美紫晶花园1
3 承包范畴:施工图所示及甲方规定部分1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每平米 计算,工程施工项目及造价一次性包干
5 工期:本工程 年 月 日开工,于 月 日竣工
6 工程质量:合格(按设计规定质量原则,设计没有规定质量原则的执行按国家质量原则或河北省地方质量原则)
在施工中因双方意见不一致而造成的停工,如是甲方问题不按误工和延期论处,如是乙方问题不予以延期,如双方不一致时双方应主动规定有关部门调解,尽快解决纠纷继续施工
二、合同价格:2
1 合同价格为固定单价乘以甲乙双方确认的工程量
2 固定单价涉及材料费、人工费及按规定应计取的各项费用
三、付款和结算方式:3
1 材料全部进场并经甲方现场确认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40%工程款
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 55%工程款
剩余 5%的合同价格余款为质量确保金,待质量期限期满后(质保期两年),甲方将合同价格 5%余款给乙方结清
四、 甲方工作4
1 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阐明 1 份,并向乙方进行施工现场交底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并阐明使用注意事项
2 指派 甲方代表,负责合同推行并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联系协同办理验收、变更、登记及其它有关事项的手续
3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解决等工作,五 乙方工作5
1 指派 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推行
按规定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毕合同商定施工内容,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