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任务 (一)机动车、船尾气达标工程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大力倡导绿色出行,推动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完善城区公共自行车站点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大队) (二)都市扬尘管控工程
渣土清运处置扬尘治理
严格执行准运证、密闭运输和按规定时间、线路、倾倒地点进行运输、倾倒等制度;严禁车身不洁、带泥上路、超高超限超载、沿途抛洒、私拉乱运、随意倾倒等行为;贯彻出入口保洁制度,及时清扫、冲洗污染的路面;加大夜间巡逻力度,对不符合规定上路的渣土车一律查扣重罚,对车辆所属单位进行处分或停工整顿
(责任单位:渣土大队) 2
道路保洁作业扬尘整治
全方面建立湿式清扫、机械化清扫模式,严格贯彻定时冲洗去污和定时洒水降尘的道路保洁制度,做到全方位、全时段路面保洁
县城区范畴内的重要交通干道每天洒水不少于 2 次;重要交通干道及其两侧绿化带,每七天最少清洗一次,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县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半径 1 公里范畴内的道路,每天上午、下午各洒水 2次,涉及:珠江东路、长江东路、淮河西路、青阳北路、人民北路、建设北路
长江东路每七天最少清洗路面 1 次
(责任单位:环卫所) (三)空气清新工程
严禁在都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以及公园、绿地内管理维护单位制订烧烤区域外露天烧烤食品
加大垃圾露天焚烧管理力度
规范城乡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运作,加大对城区、城郊、城乡结合部重点区域垃圾露天焚烧行为的管理力度
严禁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垃圾、皮革的产生有毒有害、恶臭气体的物质,严禁在都市建成区露天焚烧落叶
(责任单位:环卫所) (四)能力建设工程
增强环卫养护能力建设
按原则配足配齐环卫、养护人员,添置新型洒水降尘的环卫设备,城区道路垃圾机扫率提高至 75%以上,不停增强城区道路环卫保洁和冲洗、洒水降尘能力
(责任单位:环卫所) (五)临时管控工程
实施临时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