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旺乡卫生院公车管理制度为使我院车辆管理更加规范化、合理化、统一化,本着“节省开支,合理使用,减少漏洞,杜绝事故”的原则,合理进行调配和使用,确保每部车辆在医院的行政和医疗工作中充足发挥服务作用,特制订本制度。一、车辆使用管理:1、医院多个公务车辆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车辆使用实施派车单制度。派车本着“先急后缓、保障重点”的原则,车辆使用范畴涉及:院领导和各职能科室因公外出用车、多个会议用车、医院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用车、请专家会诊用车以及经院领导同意的其它用车。 2、120 救护车由急诊科负责调度,救护车重要用于 120 急症救护使用,未经请示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化“120”值班车辆用途。确因工作需要变化车辆用途的,由急诊科书面对分管院长请示经同意后方可变化,并在规定时限内恢复其原用途.外出医疗急救用车,由医务科请示分管领导后调配,医务科安排出车后报院办公室备案。3、院领导东旺辖区内办公用车,由办公室合理差遣;东旺乡以外办公用车,须由兼职驾驶员开车。医院各职能科室使用车辆,需提前一天到院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并写明用车时间、地点、事由经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院办公室统筹安排,并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告知出车司机;超出东旺乡范畴的,必须由院长同意。凡事先未填申请单的科室,用车不予保障,使用车辆时应按派车单同意的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指使驾驶员更改行车路线。4、医院全部职工用车原则上不予安排,确有特殊状况需要用车,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和院长同意后,院办公室予以安排。5、司机必须凭派车单出车,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出车,否则发生交通意外,由本人承当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6、医院全部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车辆钥匙统一由医院办公室保管。非经分管领导和院长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7、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务车辆参加婚丧嫁娶等活动;严禁驾驶员在非工作日、非执行公务私自动用公务车辆。凡公车私用造成违章及交通事故,由负责人承当后果并赔偿经济损失。8、救护车内的急救设备和物品必须保持完善,不得随意挪用。救护车司机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以适应急救需要,不得无端脱岗,确保随叫随到。9、司机驾车时应严格恪守交通规则,证件配戴齐全,不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凡因本身因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处分,全部后果及费用由驾车司机本人负责。10、院办公室车辆管理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