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全 技 术 交 底 表 B-9工程名称: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内容:1、施工现场实施电工区域负责制,严禁无证非电工从事电气安装与维修工作,新安装、维修的施工用电气线路与电器设备,必须经电气负责人或有关主管检查验收后才准使用。2、施工现场架空线路,低压配电线路与电器设备的安设应符合《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在建工程(含脚手架)与外电架空线路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如达不到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时,必须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其它保护方法,并悬挂警告标志牌。3、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4、动力与照明分支线路及开关、插座应分开设立,引入进户或开关箱的支线应有防水弯及保护套,移动性动力与照明电源线应使用多股铜芯绝缘橡套线,电线安装架设应使用绝缘子,不得与金属物接触或拖拉于地面,不得使用老化破皮、绝缘性差及负载量不够的电源线。5、配电箱、开关箱应有门、锁、防雨设施,连接电器设备的保护零线应采用绿/黄双色多股铜芯线,零线应连接于配电箱内的端子板上,开关、插座应完好无损,保险丝按负荷容量装设,严禁使用铝丝、铁丝或铜丝替代保险丝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及构架应采用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但同一供电系统的用电设备不得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另一部分保护接地。6、工地全部电动机械及临时照明线路均应安装使用合格的漏电保护器,实施始级和末级保护。7、使用Ⅰ类手持电开工具,其金属外壳应有合格的保护接零,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水中或潮湿的地方作业应穿绝缘胶鞋。8、配电室与配电柜应符合规范安全规定,多个仪表等安全装置、避雷装置、防护用品、警告标志牌、值班及维修统计资料、停电、送电作业制度等应齐全有效。交底人签名安全员签名接受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