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下列简称甲方) 河源中学实验学校 承包方: (下列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河源中学实验学校段道路市政工程 2、工程地点:东环路东河源中学实验学校3、工程内容:道路土方开挖、回填、混凝土路面、市政排水排污工程,道路总长为:3000米、宽:4
5 米、混凝土路面厚度 20cm:
4、工程期限:自 3 月 2 日至 8 月 2 日竣工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全部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含有产品合格证书等
6、合同造价:每 1000 米为人民币综合价 26
5 万元整,累计:3000 米总造价为人民币综合价79
5 万元整(含本工程全部税金)
7、工期期限:自 3 月 2 日至 8 月 2 日竣工合同订立并生效后 180 天内完毕
工期每延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0 元
上述逾期违约金,甲方可在本工程造价中直接扣除
8、工程质量 道路工程质量按《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和《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原则(CJJ1-90)》执行,规定确保达成合格等级
并达成下列规定: 9、 混凝土层 混凝土采用设计规定的商品混凝土
厚度误差:±10%厚度
平整度误差:不大于 10mm
宽度:不不大于设计规定
10、石粉基层 石粉层的高度、宽度、纵横坡度和边坡等均应符合设计规定,路基开挖应至老土,当局部为淤泥土时,应确保回填厚度应经甲方确认
路基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路基应碾压密实、均匀坚实、稳定,压实度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必须用不不大于 15 吨的压路机碾压检查,其轮迹不得不不大于 5mm
不得有翻浆、软弹、起皮、波浪、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