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合同转让方(下列称甲方): 受让方(下列称乙方): 鉴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献的规定,双方经和谐协商,就乙方受让甲方所持公司100%的股权事宜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股权转让比例甲乙双方确认:转让方将其持有的公司 100%股份转让至受让方名下。第二条 股权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一)甲乙双方商定:乙方同意以税后价万元(大写:人民币)的价格受让甲方持有的公司 100%的股权。(二)本合同订立后 3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万元(大写:人民币)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收到乙方此款 3 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商定,完毕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并办理完毕股权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全部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工作,并按本合同第四公商定与乙方完毕全部交接工作。第三条 法定代表人更换及法人治理构造(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与股权变更登记同时进行,转让方作为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在法定代表人和股权变更登记后 6 个月内,配合乙方及股权转让后的公司正常开展有关工作。(二)股权变更登记后的公司法人治理构造由乙方完毕。第四条 公司交接(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权变更登记完毕当天,甲乙双方按公司管理制度办理与股权转让有关的公司的证书、 印章、印鉴、批件、及其它资料、文献的交接(下列简称“交接”)。(二)在双方交接时,由双方共同向有关部门申请作废公司原印章、印鉴并启用新的印章印鉴。新旧印章印模式鉴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各自留存一份。(三)公司财务帐薄等有关财务资料和文献不齐备,乙方同意甲方仅就公司现有资料和文献向乙方移交。(四)在合同生效日至交接完毕期间,对公司出现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双方应共同作出妥善解决。第五条 交易费用的承当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因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需承当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当和支付,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时间向税务等有关部门缴纳。若发生税务等部门向甲方追缴的情形,甲方可在缴纳前规定乙方缴纳,或在缴纳后向乙方规定支付所缴纳的税费。第六条 甲方确保及承诺(一)甲方确保本合同的订立及推行,不会受到甲方本身条件的限制,也不会造成对甲方公司章程、股东会或董事会决策、判决、裁决、政府命令、法律、法规、契约的违反。(二)甲方确保对其所持公司的 100%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及拥有正当、有效、完整的处分权,亦未被任何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