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场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谐协商的原则达成下列合同:一、甲方将座落于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青山村井边七组一养猪场出租给乙方杨庆阳作为养猪使用
二、租赁期共三年,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养猪场交付乙方杨庆阳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能够终止合同,收回养猪场
1、私自将养猪场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运用承租场地非法生产国家违禁品等,损害公共利益的;3、拖欠租金累计达 10 天的
4、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四、甲、乙双方议定三年租金为人民币 15 万(金额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乙方三年租金 15 万元分三年期付款方式
付给甲方年租金伍万元,交纳租金方式为现金,每年提前 10 天支付承租金
第一年租金中,乙方扣除伍仟元作为场地、设备维修费,实付肆万伍仟元整
五、合同订立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贰万元作为承租猪场确保违约金
合同期满,乙方返还猪场时,甲方应将承租确保违约金贰万元(不计利息返还乙方)
六、未经双方协商,不得在场猪舍内改动任何设备和场地,确实需要更改应提前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才干改动施工,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承当
七、甲方提供乙方租赁期内条件有:母猪舍 1 座,母猪产房 1座,中猪舍 1 座,大猪舍 1 座
八、乙方要准时向有关部门交纳电费,如因乙方本身因素造成被断电,甲方一律不负责任,一切后果由乙方承当,要管理本场周边环境卫生,要经常清理排污沟管道等环境卫生
九、乙方在租赁期间,周边安全环境、道路交通,本地群众、污水排放,由甲方负责解决
十、乙方在租赁期间,一切生产安全、经营管理,财务往来等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当法律责任,甲方不负任何经营生产中安全、经济等责任
十一、甲方租赁养猪场,已被政府规划为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