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机/复印机/一体机租赁合同出租方(下列简称甲方): 承租方(下列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和谐协商,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合意按下列条款的商定就乙方租用甲方的(打印机/复印机/一体机)的有关事项订立租赁合同,双方并承诺共同恪守合同商定的条款。一、设备 1、租用设备明细品名(主机/周边)型号数量2、设备应在本合同订立后五(5)工作日内运抵到乙方指定的地点并完毕安装、调试。设备正常后,乙方需甲方提供的出货单据上签字验收,作为设备已验收的凭证。二、租用期限自 年 月 日始,终于 年 月 日。租用期限累计 月,合同到期后,双方无异议的,本合同自动顺延一种合同期限。乙方半途不可违约,负责押金不予退还。三、设备使用地址 ;租用期间,如若乙方变更设备使用地址,需在拟定地址后第一时间告知甲方。四、租赁费用及有关费用1、合同订立时,乙方应支付设备押金 元,甲方提供押金收据。待本合同推行完毕,扣除乙方应付未付款项及机器损坏赔偿(自然损耗除外),乙方凭押金收据,甲方将押金全额或余额无息退还。2、计费方式(以 A4 含税计) 租费=基本月租费+超印费基本月租费(机器/周边):人民币 元/月(不含税)。黑色基本张数: 张/月,彩色基本张数: 张/月;超印费:乙方每月使用张数超出基本张数时,超出部分黑色每张另支付 元/张,彩色每张另支付 元/张。3、以 个月为一期,乙方于到期当月 日前(遇节假日顺延)至设备放置地点抄录计数器张数,作为本期超印费结算之根据,并由甲方统一开具收据或发票,乙方见票后五日内下列列方式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银行转帐,□月结/□季度结。五、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1、本合同商定之设备及耗材、零件全部权归属甲方。2、甲方免费提供设备保养维修及耗材零件,但不涉及纸张、装订器钉子等。为确保使用品质,乙方应确保使用中性复印纸。3、租用期内设备损毁的风险将由甲方转由乙方承当;乙方确保不将设备转让、转租、抵押、设定其它担保或做任何处分以致损害甲方权益,同时乙方管理人需执行管理责任妥善使用并保管租用设备。4、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时立刻将设备偿还甲方,甲方自行搬运。5、乙方如需将设备搬离商定放置地点,应提前 3 日书面告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6、乙方如需提前终止合同,应最少提前 30 日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终止合同,乙方凭押金收据,甲方将押金全额或余额无息退还。如乙方未提前 30 日告知义务,解约方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