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装饰工程合 同 书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房屋装修装饰工程合同书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和谐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
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订立本合同(涉及本合同附件和全部补充合同),方便共同恪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计 平方米
3、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5、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 元整(小写: 元整)
第三条:质量规定 1、工程使用重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承认
详见《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原则,双方同意参考 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原则》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规定,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订立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告知乙方,方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施明码标价
详见《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赔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规定,或规格有差别,应严禁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当是符合设计规定的合格产品,并应准时供应到现场
如延期达成,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分
按甲方提供的材料累计金额的 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
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