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子购销合同甲方(下列简称甲方): 乙方(下列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甲、乙双方充足洽谈协商,甲方向乙方购置石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和谐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恪守
一.供货规格:石子二.供货地点:甲方工地三.供货单价:石子 元(大写: 元)/吨 立方
此价格为乙方石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的交货价,其中汽车运费、过桥过路费、罚款、装卸费以及其它多个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四.供货数量: /吨 立方五.质量规定及验收原则:甲方收到货品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品之日起 3 日内书面告知乙方,并提出有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石子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
经双方确认石子质量确实不合格后,乙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石子运回,并承当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当其它责任,同时乙方在 3 日内换送合格石子
六.供货期限:从甲方发出材料需求单之日起计,乙方必须在两日内将甲方需要的 材料供应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七.材料款的支付及结算:乙方在办理石子价款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当期货款正规发票以及甲方规定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八.违约责任:1.如乙方不能准时、按质地交货给甲方,甲方有权不支付材料款,并有权规定乙方赔偿因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无端不交货或甲方无端退货,(非质量因素)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不推行部份货款的 30 %作违约金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变更或修改
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回绝供货或收货,并规定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4.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推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告知不能推行或须延期推行,部分推行合同的理由
在获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能够不推行或延期推行或部分推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