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芜湖美宝金属加工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科建设驻芜湖装饰项目部编制-12-15建筑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芜湖美宝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上海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方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状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共同恪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芜湖美宝金属加工有限公司综合楼室内装饰工程2、装饰施工地点: 工业园区南次二路(芜湖美宝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3、施工面积: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施工工期: 12 月 16 日至 1 月 28 日,(部分装饰泥工项目因土建工程未完善 , 需至 3 月份竣工) 6、工程质量原则:合格7、合同价款:参考工程立项清单(合同附件),即人民币 叁拾肆万贰仟 元,双方商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本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商定1、甲方提供的材料:应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要符合设计规定的合格产品,并准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别时乙方应及时向甲反映,甲方仍表达使用的,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当。甲方供应的材料准时达成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2、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要和样本一致,如有变动要经甲方同意,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规定或规格有差别,严禁使用。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善自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加以处分。第三条 有关工程质量及验收的商定1、本工程由 甲 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 2 份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当, 工期顺延。3、由于乙方因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当,工期不变并加以处分,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5、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