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承包合同书甲方:乙方: 身份证: 乙方在全方面理解甲方的经营状况、运作模式等基础上,自愿恪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服从甲方统一品牌、统一公司形象、统一运作模式、统一价格结算、统一服务原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作为甲方的承包人,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第一条 经营范畴及特别商定1、甲方授权乙方在 (区/县) 乡(镇)双方确认的区域范畴内经营取派件(操作区域明细见附件),乙方不得超出此区域经营业务,业务经营范畴不得超出甲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畴。乙方变更、新增经营场因此及在甲方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均需及时(最迟两日内)书面告知甲方。2、在本合同商定范畴内从事业务,乙方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第二条 合同变更、终止和续签1、本合同期限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在合同正常执行期间,如乙方提出终止或变更,需提前 180 天书面告知甲方,并继续保障操作,最长不超出 180 天。甲方拟定乙方停止操作后,在 180 天内与乙方清理完毕全部的账务。3、合同订立后,若乙方在合同生效合同时间内仍不能运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4、合同期满后,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为甲方的承包人。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乙双方在开展门到门服务中,应恪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 “申通快递”的形象、名誉,切实保障双方的利益,严格保守商业秘密。2、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提供有关资料,配合指导使用有关软件、系统等;乙方必须恪守甲方制订的操作规定、考核规定和服务规范等,如乙方达不到甲方规定的质量原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3、乙方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与业务指导,并承诺无条件实施商定服务区域内的派送及快件的保管,及时、高效完毕甲方赋予的任务,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理由加以回绝或延迟派件义务。4、甲乙双方应严格恪守申通快递有关操作规定和申通总部的网络管理规定,对投递方式,投递时限,快件保管,顾客签收严格按照申通总公司规定操作,并有责任确保顾客信息安全。甲方对乙方的经营行为监督、检查。5、乙方使用甲方工作单承揽的业务,必须通过甲方承运,不得通过其它快递公司或货运代理承运;除到付运费和代收货款外,送货方不得向收货人收取任何费用。6、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及时解决,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应及时采用补救方法。因乙方的因素,消费者直接向甲方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