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承包合同书甲方:乙方: 身份证: 乙方在全方面理解甲方的经营状况、运作模式等基础上,自愿恪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服从甲方统一品牌、统一公司形象、统一运作模式、统一价格结算、统一服务原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作为甲方的承包人,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第一条 经营范畴及特别商定1、甲方授权乙方在 (区/县) 乡(镇)双方确认的区域范畴内经营取派件(操作区域明细见附件),乙方不得超出此区域经营业务,业务经营范畴不得超出甲方营业执照的经营范畴
乙方变更、新增经营场因此及在甲方的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均需及时(最迟两日内)书面告知甲方
2、在本合同商定范畴内从事业务,乙方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活动,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第二条 合同变更、终止和续签1、本合同期限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在合同正常执行期间,如乙方提出终止或变更,需提前 180 天书面告知甲方,并继续保障操作,最长不超出 180 天
甲方拟定乙方停止操作后,在 180 天内与乙方清理完毕全部的账务
3、合同订立后,若乙方在合同生效合同时间内仍不能运作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合同期满后,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为甲方的承包人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乙双方在开展门到门服务中,应恪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 “申通快递”的形象、名誉,切实保障双方的利益,严格保守商业秘密
2、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提供有关资料,配合指导使用有关软件、系统等;乙方必须恪守甲方制订的操作规定、考核规定和服务规范等,如乙方达不到甲方规定的质量原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乙方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与业务指导,并承诺无条件实施商定服务区域内的派送及快件的保管,及时、高效完毕甲方赋予的任务,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与理由加以回绝或延迟派件义务
4、甲乙双方应严格恪守申通快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