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一、意义通过开展创建信用乡(镇)工作,在全县范围内树立起“守信为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风气,营造重合同、讲信誉、守法纪的社会环境,为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创建良好的外部条件
该项工作直接关系到党的各项惠农政策措施的落实,关系到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增加收入、脱贫致富的切身利益,对帮助农村各类经济主体及时、方便、有效地获得贷款,扩大生产经营,稳步增加收入,实现致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目标20XX年,平关镇率先创建成我县首家信用乡(镇)示范点,并顺利通过审核验收
通过创建工作,将达到以下目标:一是进一步简化农村信用农户贷款手续,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满足符合贷款条件的信用农户的合理资金需求;二是提高信用社资产质量,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为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三是进一步融洽干群关系,提高政府公信力
三、创建条件根据《XX省农村信用社信用乡(镇)信用村(组)评定及管理办法(暂行)》和《XX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我县创建信用乡镇工作评定条件为:1、辖区内信用村占60%以上;2、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占该乡(镇)贷款余额的10%以下;3、乡(镇)党委、政府关心、支持农村信用社工作,为创建信用乡(镇)工作提供相应的人力、物力等支持;帮助信用社组织资金,无干预信用社正常经营活动行为;4、乡(镇)党委、政府积极帮助农村信用社清收旧贷;5、乡镇、村、组干部无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行为
第1页共4页四、组织领导和实施步骤(一)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信用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信用联社负责人为副组长,县法院、文体广播电视局、农业局、农办、扶贫办等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信用联社,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
成立*县信用乡(镇)评定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