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撰《公主岭市中小学校校史》的通知全市各学校:经教育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2017 年上半年将编撰《公主岭市中小学校校史》(书名暂定)。为此,教育局成立编委会,主任为王玉江,副主任有姜有双、刘秀岩、李彦胜,主编是刘冬梅,副主编有宋雅健和姜醇。局领导对此书的编撰工作非常重视,责成督导室负责具体的组织工作,要求各学校认真配合、按时提交校史。一、 需提交校史的学校提交校史的学校是教育局管辖的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中小学校(含高中、不含村小)、民办学校、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电大。以上这些学校及单位要认真编撰本校校史,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上交时间另行通知,在2016 年末已经上报校史的学校,还需按新的要求进行修改与完善)二、 编撰校史的要求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史编撰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成立编委会各校要成立校史编委会,校长是组长,要选出胜任此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负责人要做好校史的组织与编撰工作,随时收取督导室的通知,手机号码需报督导室,并加入教育督导群(群号为183099161)。校长要对校史编撰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与财力的支持,要认真审核有关校史的一系列资料,并对史料的真实性和文字的准确性负总责。有条件的学校,可以编印更详细的校史、筹建校史馆。(二) 编撰日程安排1.2017 年 1 月至 2 月末,各学校要做好编撰校史的筹备工作,广泛收集史料,进行走访调查,追根溯源,积累素材,力求史料详实与真实。2.2017 年 3 月上旬,教育局召开校史编撰工作会议,督导室对校史编撰工作进行培训与指导。3.2017 年 3 月中旬至 3 月末,各学校开始组织人员编撰校史,并认真修改与校对,文稿末端需标注撰稿人的姓名。4 月末,将校史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纸质版需学校盖章、校长签字后送到督导室。4.2017 年 4 月至 6 月,编委会对各学校提交的 《校史》进行初 步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需重新修改再报督导室。5.2017 年 7 月至 8 月,编委会对已经审核完毕的《校史》进行最后的整理、编撰、设计、排版、印刷。6.2017 年 9 月,《校史》出版发行。(三) 字数要求各校编撰的校史,总字数要求在5000—10000 字之间,极特殊的 情况可适当增加字数,但受整本书字数的限制,不宜增添过多。三、编撰校史的原则各学校编撰校史一定要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1、 要注重真实性和历史性。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尊重历史原貌,既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