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供应是新法律规范_新法律规范在供应室的应用体会供应是新法律规范_新法律规范在供应室的应用体会 消毒供应中心的《三个强制性法律规范》于 20XX 年 4 月 1 日颁布,并于同年的 12 月 1 日实施,从开始实施到现在已有 1 年多的时间了,现将新法律规范在我院供应室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综述如下: 1.1 建筑方面:1、面积太小:建筑面积应为 600-700 平方米,而供应室现在的面积只有 200 平方米;2、流程不合要求:区与区之间应有缓冲间,而现在的供应室区与区之间无缓冲间;3、布局不合理:辅助区域与工作区域没有实际的屏障进行隔开;4、供应室周围的环境不合要求,由于供应室处于过渡时期,靠近锅炉房、车棚、生活垃圾存放处,无菌物品发放处与车棚相对应,周围环境未能达到相对独立、干净。 1.2 人员方面:人员配备严重不足,下收下送工作全部由一名工人承担,工作量大且不符合法律规范要求;各区人员无法固定,导致工作人员在区与区之间来回穿梭;供应室的护士不固定(半年至一年轮换一次),缺乏供应室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技能知识。 1.3 水质不达标:清洗器械用水及灭菌用水全部用自来水,无专门的水处理系统。 1.4 设备、设施不达标:1、无超声清洗装置及清洗消毒器,器械的清洗全用手工清洗,很难保证清洗彻底;2、无高压气枪、水枪,管腔类器械的冲洗用空针冲洗,容易导致清洗不彻底;3、检查包装区缺乏干燥箱、无配有带光源放大镜的器械检查台、器械柜,器械的干燥用清洁的棉布抹干;3、灭菌设备缺乏低温灭菌器,不耐高温、高湿的物品无法在供应室进行灭菌。 1.5 清洁处理不到位:无专门的保洁员对供应室的卫生进行清扫。 1.6 职业防护不到位:工作区域的温度严重超标,导致防护用品不能用。夏季供应室各工作区域的温度均在 35℃以上,防护眼罩、口罩、围裙均无法使用,由于防护不到位对工作人员身心健康构成威胁。 针对新法律规范在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实行以下对策: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2.1 由于供应室长期以来一直被院领导及各职能部门当作一个后勤科室来对待,不被重视,再加上供应室属于消耗部门,属只投入成本不见效益的部门,不像彩超、CT 等设备一旦投入使用,所产生的效益立竿见影,因此供应室申请购买设备难上加难。作为供应室护士长应把供应室添加设备的必要性汇报给院领导。新法律规范下发后,针对新法律规范找出不足之处以书面形式分管领导,以取得政策上的支持。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