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肉制品包括所有以动物肉类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包装肉类加工产品
肉制品的申证单元为 4 个: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
腌腊肉制品包括咸肉类、腊肉类、中国腊肠类和中国火腿类等;酱卤肉制品包括白煮肉类、酱卤肉类、肉松类和肉干类等;熏烧烤肉制品包括熏烤肉类、烧烤肉类和肉脯类等;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包括熏煮肠类和熏煮火腿类等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肉制品及申证单元名称(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 0 4 0 1
未纳入本细则管理的肉制品,待条件成熟时,将纳入管理
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二、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肉制品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其生产场所、厂房设计应当符合从原料到成品出厂的生产工艺流程要求
腌腊肉制品 应具有原料冷库、辅料库,有原料解冻、选料、修整、配料、腌制车间,包装间和成品库
生产中国腊肠类的企业,还应具有晾晒及烘烤车间
生产中国火腿类的企业,还应具有发酵及晾晒车间
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 应具有原料冷库、辅料库、有生料加工间、热加工间、冷却间、包装间和成品库
生产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的企业,还应具有滚揉或腌制间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厂房应有温度控制设施,能满足不同 工序 的要求
直 接 用 于 生产加工的设备、设施及用 具均 应采 用 无 毒 、无 害 、耐 腐 蚀 、不生锈 、易 清 洗 消 毒 ,不易 于 微 生物滋 生的材 料制成
应具备与 生产能力 相 适 应的冷藏 车运 送 成品
腌腊肉制品 应具有选料、修整、配料、腌制和包装等设备或设施
生产腊肉类还应具有晾晒及烘烤设备或设施;生产中国腊肠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