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LED 户外显示屏广告位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广告位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广告位基本情况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 LED 半户外显示屏广告位的位置: 的 外立面的广告位(具体位置见附图),长约 米、高约 米,面积约为 平方米(该尺度与面积仅供参考,以实际现场施工情况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内的 LED 半户外显示屏广告位租期为 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满期后,若甲方继续对外租赁,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三条 费用情况及付款方式 1、 保证金:本租赁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作为合同保证金
本租赁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未续签,乙方应结清各项费用并将广告场地恢复至租赁前状态
甲方在与乙方办理完 相 关 交 接 手续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保证金一次 性 无 息 退 还 给乙方,该保证金未经 甲方书 面同意 ,不 得 与其他费用相 抵
2、 租赁费用:第一年至第三年每 月租赁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从 第四 年起在前一年租赁费用的基础上每 年递 增8% ,直 至第 年租期届 满
(以下表 的每 月应缴 租赁费用金额 为准) 租 赁 期 限 月租赁费用额 (币种 :RMB) 小 写(单 位:元) 大写 - 2 - 合同从 年 月 日起计算租赁费用,租赁费用以每季度结算,按四舍五入的方式精确到个位整数
乙方应在每季度首月第 5 日前以转账的方式将当季租赁费用汇入我司指定账户(收款单位: ;银行: ;账号 )
首季租赁费用及合同保证金应自本租赁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由乙方一并向甲方支付
甲方在收到乙方租赁费用后须向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