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溪笔谈》乐律一原文及译文乐律一作者:沈括《周礼》:“凡乐,圜钟为宫,黄钟为角,太蔟为徵,姑洗为羽
若乐六变,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矣
函钟为宫,太蔟为角,姑洗为徵,南吕为羽
若乐八变,即地祇皆出,可得而礼矣
黄钟为宫,大吕为角,太蔟为徵,应钟为羽
若乐九变,则人鬼可得而礼矣
”凡声之高下,列为五等,以宫、商、角、徵、羽名之
为之主者曰宫,次二曰商,次三曰角,次四曰徵,次五曰羽,此谓之序; 名可易,序不可易
圜钟为宫,则黄钟乃第五羽声也,今则谓之角,虽谓之角,名则易矣,其实第五之声,安能变哉
强谓之角而已
先王为乐之意,盖不如是也
世之乐异乎郊庙之乐者,如圜钟为宫,则林钟角声也
乐有用林钟者,则变而用黄钟,此祀天神之音云耳,非谓能易羽以为角也
函钟为宫,则太蔟徵声也
乐有用太蔟者,则变而用姑洗,此求地祇之音云耳,非谓能易羽以为徵也
黄钟为宫,则南吕羽声也
乐有用南吕者,则变而用应钟,此求人鬼之音云耳,非谓能变均外音声以为羽也
应钟、黄钟,宫之变徵
文、武之出,不用二变声,所以在均外
鬼神之情,当以类求之
朱弦越席,太羹明酒,所以交于冥莫者,异乎养道,此所以变其律也
声之不用商,先儒以谓恶杀声也
黄钟之太蔟,函钟之南吕,皆商也,是杀声未尝不用也,所以不用商者,商,中声也
宫生徵、徵生商,商生羽,羽生角
降兴上下之神,虚其中声人声也
遗乎人声,所以致一于鬼神也
宗庙之乐,宫为之先,其次角,又次徵,又次羽
宫、角、徵、羽相次者,人乐之叙也,故以之求人鬼
世乐之叙宫、商、角、徵、羽,此但无商耳,其余悉用,此人乐之叙也
何以知宫为先、其次角、又次徵、又次羽
以律吕次叙知之也
黄钟最长,大吕次长,太蔟又次,应钟最短,此其叙也
圆丘方泽之乐,皆以角为先,其次徵,又次宫,又次羽
始于角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水
越金,不用商也
木、火、土、水相次者,天地之叙,故以之礼天地,五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