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廉政准则的体会畏法畏己立说立行通过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的认真研读,对其主要内容有了全面的理解,《廉政准则》从8个方面做出了52个“不准”的规定,对涉及到领导干部履职、家庭、作风、干部任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界定,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加强作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作为安监系统的领导干部,更应该以《廉政准则》为行为指针,真正做“为民、务实、廉洁从政、知行合一”的党员领导干部
一是强化自身素质,提高“防腐”免疫力
“思想决定行动”,在安全生产工作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事故调查处理、中介机构监管、安全培训等重点环节,随时都可能面临着各种利益的诱惑,如果没有防腐拒变能力,思想麻痹,经不起诱惑,难免出现“一失足成千古恨”,走上以权谋私的邪路,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重则身败名裂、断送前程、祸及家人
因此,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提高自身素质上做表率,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对《廉政准则》认认真真学,原原本本学,做到准确理解、全面掌握,使其真正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规范,切实炼就成“金刚不败之身”,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权、没有例外的意识,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并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
二是身体力行,强化“防腐”执行力
再好的准则,不执行落实,只能是一文白纸;同时,准则只对下属执行,领导却凌驾于准则之上,不受其约束,却成了违反准则的“先行者”,执行的效果也必将打折
对安全生产工作来说,没有“廉”,一切工作在执行的过程中都将走样,像收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钱财、宴请或娱乐活动,对安全条件不达标却不被关停、执法检查弄虚作假、不参加培训就发证等情况不负责任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开展工作,只能埋下安全隐患,既害了自己,也害了监管对象
因此,作为安监党员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强化第1页共2页党员领导干部的执行意识,促进《廉政准则》的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