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华南理工大学校园网和信息安全责任书为保障校园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校园网网络接入单位及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现由学校领导(甲方)与学校各单位负责人(乙方)签订《华南理工大学校园网信息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一、乙方保证严格遵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 年 12 月 28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91 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292 号))、《华南理工大学 IP 地址管理办法》(网络[2024]03号)网络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依法使用校园网网络。对本单位信息网络服务行为承担法律、行政、民事责任。二、乙方遵守学校有关信息安全责任制度,单位负责人承担本单位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信息网络管理员及相关人员依法承担直接责任或其他相应责任。信息网络管理员联系人发生变动时,保证在 5 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信息网络工程讨论中心。三、乙方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统一按学校要求对软硬件进行升级,确保网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防止病毒传播和被非法控制为网络攻击的跳板。四、乙方保证不擅自将本单位网络接入互联网。五、乙方遵守学校 IP 地址分配和管理制度,使用学校分配的 IP地址段(见附件),并保证 IP 地址分配和变更时实时登记,确保在 3 个工作日内上报信息网络工程讨论中心。六、乙方在单位自行建设的门户网站和业务系统发布信息,需实行先审后发制度,对发帖和跟帖进行严格审查,发现有害信息及时控制和处理,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 24 小时内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七、乙方依法建立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和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严格保守国家秘密,确保不泄漏用户个人资料。(甲方)华南理工大学: (乙方)单位:代表: 负责人: 信息网络管理员:日期: 日期:附件:IP 地址范围( IP 地址子网掩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