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医学名词术语法律规范 名词、术语应一致,不要一义多词或一词多义
妇产科学、耳鼻咽喉科学 、血液病学、呼吸病学、内分泌学和眼科学的名词已由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发布,应严格履行,其它没有审定者,现在以下列两个主题词索引为准:①《主题词索引》(见: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
北京:我国医学科学院医学情报讨论所,1984
761~914);②《中医药主题词表》(我国中医讨论院图书情报讨论所,1987)
在这两个主题词表中找不到者,则以人民卫生出书社出书的《英汉医学词汇》、化学工业出书社出书的《药名词汇》和科学出书社出书的各学科名词审定本为准
如“发烧”应改为“发热”,“红血球”应改为“红细胞”,“血色素”应改为“血红蛋白”,“剖腹产术”应改为“剖宫产术”等
国内尚无一致译名的,参阅以上词典稳重拟定,并在译名后加括号注外文,在医学名词审定委员会正式发布后,应立即严格遵照履行
应运用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发布的名词
没有经过审定的学科名词,可选用最新版《医学主题词表(mesH)》、《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和《中医药主题词表》中的主题词
对没有通用译名的名词术语于文内第一次出现时,应注明原词
中医名词术语按 gB/t16751
1/2/3-1997《中医临床治疗术语疾病部分/证候部分/治法部分》和 gB/t20248-2024《中医基础理论术语》履行,腧穴称号与部位名词术语按 gB/t12346-2024《腧穴称号与定位》和 gB/t13734-2024《耳穴称号与定位》履行
中西药名以最新版别《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我国药品通用称号》(均由我国药典委员会编写)为准,确需运用商品名时,应先注明其通用称号
中药应采纳正名,药典未录入者应附注拉丁文称号
冠以外国人名的体征 、病名、实验、综合征等,人名能够用中译名,但人名后不加“氏”(单字名除外,例如福氏杆菌);也能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