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发行地方公债的理论依据和可行性讨论 一、地方公债的理论基础 1
公共产品理论 公共产品有纯公共产品与混合公共产品之分,纯公共产品必须同时具有三个特征: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
典型的纯公共产品是国防
但是大多数公共产品都只具有有限的非竞争性或有限的非排他性,介于纯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因而只能称作混合公共产品
如教育、政府兴建的公园、拥挤的公路等都属于混合公共产品
从理论上而言,对纯公共产品的供给,政府财政应全额负担,不能依靠市场机制的解决,而对于混合性公共产品的供给,则应该实行政府和市场共同分担的原则
因此,无论纯公共产品的供给还是混合公共产品的供给,政府都有责任承担
下面考虑政府部门对公共产品的支出
政府部门的支出可分为常常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在一定时期的政府支出中,常常性支出直接形成当年的社会消费利益,而资本性支出所产生的利益不直接发生在当年,而是同时在今后的若干年内发挥作用
根据这样的划分,政府对公共产品的支出大部分都属于资本性支出,如政府建造的公路、图书馆等混合公共产品以及国防、照明等纯公共产品,他们将在以后很长的时期内为整个社会提供利益,其建造成本不能全部视作当年提供的公共产品的成本,而应该分摊到今后的收益年份中去
只有一部分纯公共产品,如政府必须支付给政府雇员的工资等,才属于常常性支出,这些支出直接形成当年公共产品的成本,它与社会当年受到的公共服务利益直接相关
政府可以通过收取税费获得的财政资金和通过举债获得的债务资金来支付公共产品的支出
在由税费提供的公共产品中,受益者和成本负担者是一致的;而由举债获得的债务资金提供公共产品则把公共产品的受益与成本负担分割为两个不同的时期,使受益者和成本负担者有可能变得不一致,因为现在的社会成员免费享用了公共产品所带来的效益,而未来的社会成员则要承担以往公共产品的供给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