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国有集团企业财务内部控制体系分析国有集团企业财务内部控制体系分析 陈佳伟 摘要:本文首先结合国有集团企业的经营实际分析了国有企业集团当前财务内控存在的问题,然后相应的提出了财务内控体系的改进和优化策略,希望能为国有企业集团相关人员提供一定的借鉴与参考。 关键词:国有集团企业;财务管理;内部控制 一、国有集团公司财务内控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内控环境存在缺陷 国有集团企业基本上都建立了相应的财务内控制度条例,但制度大多零散分布在各个部门及业务流程,缺乏系统、完善的财务内控制度体系框架[1]。虽然大多数集团企业都设置了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权力制衡机构,但职能交叉现象较为普遍,不具备实质性的监管作用。同时,不相容岗位未分离,岗位权责不明确。国有集团企业对于“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大额资金使用、重大项目投资决策)等管控事项缺乏统一法律规范,未能自上而下有效的衔接授权体系。 (二)财务内控活动不法律规范 国有集团企业在开展相关的业务活动时缺乏法律规范的程序,导致内控效果大打折扣。以资产内控为例,集团企业通常都较为重视资金集中管理,但对集团及其各子公司的实物资产管理相对弱化,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重购置、轻管理”等问现象较为严重。 集团企业在进行财务核算时,通常是分为集团公司本部的核算业务和子公司内部的核算业务,但由于双方不能及时做好账务对接,无法有力的支撑集团整体的财务内控工作的开展。这一方面是由于集团财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财务核算工作无法实现同步,加上集团企业内部管理层级较多,签批程序复杂,使得内控活动的开展时效性不强。另一方面是由于缺乏统一的财务处理口径与法律规范的业务流程体系,使得集团财务内控较为混乱。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三)财务内控风险措施不法律规范 由于集团企业目前尚未建立量化的风险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2],风险管理主要依靠集团管理人员主观的经验推断,难以有针对性的防范和应对风险隐患。一些国有集团企业在开展风险管控活动时,都统一实行过于严格的管控措施,反而打击了集团各下属成员单位的积极性。 (四)财务内控监管机制不健全 集团企业财务内控监管机制不健全,一方面内审监督工作主要由财务部门负责,内审范围局限性较大,同时内审分管领导往往同时分管其他部门,内审工作缺乏独立性。各部门内控权责不明确,也加大了内控监管难度。另一方面企业的内控监管行为主要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