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群众安全感提升看打击在公安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从群众安全感提升看打击在公安工作中的 地位和作用 打击犯罪是公安机关的主业,是提升群众安全感的根本途径
孟建柱部长指出:“要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和衡量社会治安工作的根本标准,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当前,省委政法委部署开展的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和全省公安机关统一开展的“中原卫士杯”破案追逃防控竞赛活动等,其根本出发点都是不断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新期待,全力提升群众的安全感
下面,结合自己在 xx 县挂职锻炼的工作体会,浅谈一下打击在公安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近年来的公安工作实践证明了打击犯罪总量与群众的安全感成正比关系,打击总量越大,群众安全感越高 xx 县是一个百万人口大县,民风彪悍,严重刑事犯罪、侵财犯罪多发
自 xx 年新一届公安局党委班子成立以来,坚持以打开路,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打击总量明显扩张,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逐年攀升
xx 年,全局破获刑事案件 744 起,批准逮捕 254 人,移送审查起诉 150 余人,抓逃 126 人;xx 年,全局破获刑事案件2068 起,批准逮捕 255 人,移送审查起诉 311 人,抓逃 192 人,群众安全感为 91
2%;xx 年,全局破获案件 2953 起,批准逮捕 244 人,移送审查起诉 356 人,抓逃 278 人,群众安全感为92
5%,较 06 年上升了 1
3 个百分点;xx 年上半年,全局破获刑事案件 1468 起,批准逮捕 115 人,移送审查起诉 168 人,抓逃 102 人,全县没有发生一起命案,群众安全感为 94%,较去年上升了 1
5 个百分点
通过数字对比,我们不难发现,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总量与群众的安全感呈正比关系,打击力度越大,群众的安全感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