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研究 张瑞枝 党的十五大提出,要加快干部制度改革步伐。目前,各地都在进行的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就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 虽然,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都仍处于试点阶段,但实践表明,它有利于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充分走群众路线结合起来,有利于拓宽识人选人视野,在更大范围内择优选拔人才,有利于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激发广大干部的进取精神,有利于破除干部工作的神秘化,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加强群众监督,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是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的一项重要的成功的改革,应该坚持下去。 但是,由于这项改革仍处于试点阶段,还在“摸着石头过河”,所以,不可避免地存在在政策规定、考试考察、工作程序等方面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不够的问题。因此,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加紧认真总结研究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试点阶段的成功经验和不足,尽快制定一套符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规律的政策、程序等,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纳入整个干部任用体制中去,正常运作,是当前深化干部制度改革面临的一项紧迫而重要的工作。 一、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应纳入党的干部选拔任用体制中,以使之制度化 1、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应纳入党的干部任用体制。党管干部是我党的一贯原则。经过几十年的探索与实践,我党形成了一整套符合我国实际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主要有委任制(党委、人大、政府任命)、选任制(党代会、人代会选举任命)。方法和程序是: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择优任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的方法和程序是:自荐报名、笔试面试、组织考察、择优任用。此种方式可称为“考任制”。委任制、选任制与考任制的共同点是,都要经组织考察,最后择优任用。不同点是,前者是经群众民主推荐决定组织考察对象,后者则是经自愿报告考试后决定组织考察对象。因此,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既体现了党管干部的一贯原则,又体现了我党一贯倡导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了干部工作的民主程度、公开程度和群众参与程度,所以,受到干部群众的极大欢迎,因而也得到广泛的应用。由此看来,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是我党干部制度一项成功的改革与创造,应予以完善定型,作为我党干部任用体制的一项制度,长期施行。换言之,考任制与委任制、选任制一样,纳入我党干部任用体制中,予以制度化。 2、开展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时间选择应...